为推动集团公司创新发展,提升集团公司创造活力,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及中层管理人员的岗位履职、德才表现、年度业绩等情况,集团公司党委从1月14日开始对基层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机关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年度考核,集团领导、机关处室和基层单位负责人参加了考核工作。
本次考核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年度发展目标和总体工作部署,基层单位以《经营承包责任状》完成情况为重点,从市场开发、施工生产、质量管理、指标完成、经济效益、员工福祉、支部工作及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对领导班子考核侧重工作实绩、经营业绩,对班子成员考核侧重个人履职、发挥作用情况;机关各处室以《绩效考核责任状》完成情况为重点,从部门工作、岗位任务、部门建设及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年度述职、谈心谈话、民主测评三种方式。考核结果以分数呈现,每个被考核人员及被考核班子总分均为100分。其中,年度述职占30%,民主测评占70%。
全体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年度述职,汇报本人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中层管理人员年度述职评分为100分。其中,集团领导、机关处室负责人对基层单位班子成员的述职赋分;集团领导及基层单位负责人对机关中层管理人员的述职赋分,集团领导评分占60%,机关处室、基层单位负责人评分占40%。
谈心谈话采取一对一形式,由集团领导分组,对基层单位部分员工进行谈心谈话。

民主测评采取三级联动的方式,即集团领导、机关处室与基层单位负责人、全体员工三级人员进行测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测评由集团领导、机关处室负责人及基层单位全体员工参加,测评总分为100分,分别占30%、20%和50%;机关中层管理人员测评由集团领导、基层单位负责人及机关全体员工参加,测评总分为100分,分别占30%、20%和50%。
集团党委将依据得分情况,确定被考核人员和班子的排名。考核排名后三位人员予以问责,给予年薪工资下调10%的经济处罚,连续两年考核排名后两位的被问责人员予以淘汰;基层单位领导班子考核排名后三位的,由集团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通过考核,集团党委及时掌握基层各单位班子建设和中层管理人员的年度履职情况,切实促进干部队伍建设,为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组织保证。